9月29日,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上海金融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》。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外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。二是提升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群体的购房待遇。三是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。对在新片区工作、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,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,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,促进职住平衡。
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,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,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%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%;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%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。
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,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。按照国家工作部署,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,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正规的杠杆炒股平台,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。